寧波市物價局調查紙張價格上漲問題!
為規范造紙企業價格行為,遏制紙張價格不合理上漲,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7月24日,寧波市發改委(物價局)陳祥年等一行人到寧波市印協調查紙張價格上漲問題。
針對此次調查,寧波市印協組織一批大型企業代表召開座談會。寧波創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美術制版彩印廠、卓洋印務、亞州紙管紙箱有限公司、大漢印邦、甬安印務等企業代表及寧波市印協會長鄭奮、秘書長陸煥云出席會議。
告誡:切勿貪圖一時暴利而觸犯法律!
就在不久之前的5月11日,國家發改委指導浙江省物價局對杭州市富陽區造紙協會組織17家造紙企業達成并實施卷筒白板紙價格壟斷協議一案作出處理決定,對富陽區造紙協會依法撤銷登記,對17家企業罰款778萬元,嚴肅制止違法漲價,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其中高有紙企被罰208萬元。
而此次寧波市發改委再對紙價上漲一事進行深度調研,可見紙價暴漲已然引起了國家層面的重視和關注,因此再次告誡部分行業企業,不要圖一時暴利而觸犯相關法律條款。
國家發改委制定并公布了《反價格壟斷規定》和《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反價格壟斷規定》對價格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等價格壟斷行為的表現形式、法律責任做了具體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價格的八種價格壟斷協議;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固定商品轉售價格和限定商品低轉售價格的協議;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從事不公平高價銷售、不公平低價購買、在價格上實行差別待遇、附加不合理費用等六類價格壟斷行為。
《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明確,對涉嫌價格壟斷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舉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依法進入被調查經營者的營業場所或者其他有關場所,采取詢問、查封、扣押、查詢銀行賬戶等調查措施。